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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还是写一点吧
200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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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xdk.blogbus.com/logs/34345295.html
很无奈地发现一个事实,去年只发了两篇日志.
既然新年了,就意思意思吧.
其实去年有个时候很热血沸腾地想把自己翻译的几w字文章发在blog上,
却无奈一直搞不定版式,兴趣差差,放弃了...
只贴个链接: http://bbs.hoopchina.com/219893.html
顺带附以下来自HC的张公子:
"当你年轻热血把妹蹦迪飙车熬夜逃课背包游用37种果汁和酒兑一起喝完一头栽倒在午夜马路上唱歌的年岁,安东尼奥·麦克戴斯给你看比任何刺激性饮料都让人头皮发麻的扣篮.
当你早起洗脸赶车刷卡报销差费重做预算表对老娘说如果可以分摊一点首付住什么地段可以省油钱的年岁,安东尼奥·麦克戴斯起跳时脚离地十几公分,成为这个联盟最沉稳的中投手."**********无趣的分割线**********
速成地pass了驾照科目2,还剩科3路考,每天关注那么几个车子的几个论坛,脑袋里都是money
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持币待购
可怜我连币都没...
"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常常看不惯.看不惯就愤怒,愤怒得死去活来就碰壁、头破血流.
想想别的办法.光愤怒不行.想超脱又舍不得世界,我们就撒娇."----京不特<撒娇宣言>
" 美国人心中的言论自由,与真理不真理根本不沾边。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的关键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其实很多国家的宪法都有言论自由这一条,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那么,美国的权利法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它的特点就是规定了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为什么呢?就因为美国人对于这些权利的理解与我们当初的理解大相径庭。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
但是,这么说只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并没有回答你的好奇,你提出的大问题还在这里:到底是怎么个自由法呢?
当然,在来美国之前,我们就知道这里有言论自由这么回事。然而,真正看到这里五花八门的言论,还是发现自己以前的想象力不够丰富。很多中国人能够想象得出的最大的自由,大概就是Chairman Mao在反右运动之前,在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阶段里所作的形容和定义:“有选举权的,宪法就规定他有言论自由,我们就得让人家讲话。我可以批评他,他也可以批评我,这就是言论自由。”我们还远非精英之类,对于言论自由的想象力到此为止也已经够可以的了。
那么,在美国,言论自由是什么呢?说白了,它的意思就是不管你说什么,写什么,只要不真干,都无人干涉。真干的话,必须受法律约束,合法的行,非法的不行。因此,基于美国复杂的移民背景,你在这里不仅永远可以听到不同声音,而且,可以听到超出你想象的千奇百怪的无数种不同声音,包括滥用言论自由者发出的不和谐音。 "----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历史深处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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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娇了,愤青了,自由了吗?
土拨鼠摸摸你
你摸摸土拨鼠
你们俩都会心地笑了最后打条广告:
老木龙冲战队,大家围观之|标题党很好,作者很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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